关于在卫生系统内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宿卫〔2013〕70号
市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 “十项规定”,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监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市卫生局在系统开展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以倡俭治奢、严格控减公务支出为目标。通过落实责任、层层控减以及明查暗访、定期通报、重点督办、从严执纪等措施,确保2013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用只减不增,机关各科室、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预算压缩5%。
二、责任机制
实行分级负责制。局党委对本系统控减公务支出工作负总责,局纪委对本系统控减公务支出工作负具体责任。
落实管控分工制。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反浪费、反奢侈具体目标、各项措施和配套制度;局规财处负责定期统计相关数据,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提出存在问题;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及时通报情况、重点督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建立问责追究制。将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作为作为对机关各科室、市直卫生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给予表扬;未实现目标要求的部门,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要求作出说明和检讨;对行动不力、问题严重的部门进行重点剖析,视情给予通报批评、问责追究或纪律处分。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着力抓好四项重点:
1、坚决纠正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违反规定配备、更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管理,实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定期公示或通报单车油耗、运行费用等情况。要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在澄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检查车辆购置和运行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坚决纠正各种公务用车违纪问题。
2、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人员党风党纪和外事纪律教育。落实证照集中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必须分别上交外事和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实行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制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或通报。
3、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控,实行部门定额包干制。严格接待程序,实行实名登记、定点接待、单独列支、定期公布制度。公务接待用餐无特殊原因一律安排在内部食堂。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规定,控制接待规模,减少陪同、接待人员。坚决杜绝工作日午间饮酒、私客公请、各类公款馈赠、安排公款娱乐消费等行为。严禁摊派、转
嫁或报销公务接待费用。
4、大力精简规范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节约会议开支。严禁在定点饭店以外的宾馆、风景名胜区或企业召开会议,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摊派、转嫁会议费用。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参观考察、团拜及座谈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厉行节约、反浪费反奢侈的有关要求,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是今年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我们要高度重视。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局党委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监察室承担,具体负责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强化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规财处、办公室负责加强部门预算、财务账目和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和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支出额度、掌握公务用车底数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督。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案件,公开曝光,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4389317。
宿迁市卫生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