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各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活动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省厅决定对全省三级医院及部分二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省卫生厅负责检查全省所有三级综合医院,每地市随机抽查两所二级综合医院。
2.各市卫生局负责检查辖区内其他二级综合医院。
二、督查时间
201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三、督查内容
以国家三级/二级综合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0、2012年)的要求为依据,重点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详见附件1)
四、督查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访视、抽查考核等方法进行。
五、其他
1.本次督导每所医院检查1天。专家组到达医院后,不安排工作汇报,督导结束后在受检医院反馈检查情况。
2.请各市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依据督导行程,协助督导组安排食宿、交通等工作。
3.请各市卫生局、医疗机构制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将联系人信息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4.各受检单位的迎检接待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一切从简,禁止宴请、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等。专家组劳务费用由省厅负责。
5.附件电子版下载:各设区市卫生局请在QQ“陕西医政”群(65175581)下载;厅直厅管医院请在QQ“陕西医疗管理”群(112083683)下载。
附件:2013年全省医疗质量安全督查日程安排
陕西省医疗机构质量安全服务督导检查评分细则
联系人:朱 敏
电 话:029-87341422
陕西省卫生厅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