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2008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工作者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脚踏实地、积极肯干,在卫生法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专项整治和日常卫生执法监督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特别是在奥运卫生监督保障、四川抗震救灾、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三鹿奶粉事件处置等工作方面,团结奋进、克服困难、顽强拼搏,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全面推动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深入开展卫生监督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决定授予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等56个单位 “自治区卫生监督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授予赵大力等141名同志“自治区卫生监督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卫生监督人员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他们秉公执法、依法监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工作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为全区卫生监督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