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卫生厅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卫生防疫用品。现邀请自治区境内外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名称:采购卫生防疫用品
编号: NZC2009-A10-16
(二)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共一包,预算约为90万元,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地址:http://nmgzfcg。gov。c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自治区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投标企业具备生产或经营卫生防疫用品的资质;
(三)2008年全国艾滋病诊断试剂考核功效性排在前三名以内。
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09年9月24日~10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核格后,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登记时,预投标人要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一)登记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登记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2008年全国艾滋病诊断试剂考核功效性排在前三名以内的证明材料。
异地企业可在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4日上午9:00;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10055
联 系 人:王 宏
联系电话:0471—6946567、6946223(传真)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0室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邮政编码:010055
联 系 人:贾跃旗
联系电话:0471—6944516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