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卫政法发〔201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