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厅机关直属各单位:
现将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全面加强上海世博会卫生和食品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盟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负责上海世博会卫生保障工作任务的联系人,并于4月30日12时前分别报自治区卫生厅和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厅应急办 孟 蕾
联系电话:0471—6944685、6911012(传真)
联 系 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张国厚
联系电话:0471—4507096,13948190065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