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迎接卫生部今年对我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检查,卫生厅将于近期组织“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督查组”对我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进行督导检查,以了解各盟市三年来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盟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及临床和社区基地建设情况,检查培训效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时间

2009年6月中旬至8月中旬,每个被督查的盟市时间为1-2天,届时将提前通知被督查盟市。

二、督导检查内容

1.培训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职责分工;培训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与人员配备;

2.培训实施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教材选用及发放;教学设施与场地;教学活动记录等;

3.培训效果与监督考核情况: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纪录;自治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考核手册;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技能操作培训指南;培训率;

4.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中央财政到位经费、地方财政配套经费以及各项经费使用明细(需提供原始单据);

5.当前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下一阶段项目实施计划。

三、督导检查工作方法步骤

1.听取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汇报,提交前一阶段培训总结和下一阶段培训方案。

2.按照自治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卫生部、自治区及市局有关文件、培训方案、会议记录、培训档案、登记考核、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检查理论培训场地、设备设施;检查临床及社区实习基地;

召开小型座谈会。每个座谈会8—10人,参加人员为项目执行单位管理人员和带教师资、参加培训的学员;

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反馈督导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人员组成

督查组成员由卫生厅统一安排,并受卫生厅委托完成督查任务。

五、其他事宜

1.被督查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督查接待工作从俭,督查组成员往返差旅住宿费由卫生厅负责。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相关文章
 江北区国家卫生人才网:关于办理2013年江北
 宁海卫生考试网: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
 合肥卫生人才考试网:关于授予安徽圣大国际
 路桥区医学考试中心:2014年度路桥区卫生系
 内蒙古卫生网:转发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领导
 昆明卫生信息网:昆明市儿童医院非编岗位招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