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卫办综发〔2009〕230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在试行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内蒙古卫生信息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