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了配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倡导“廉荣腐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厅直卫生系统举办廉政文化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卫生厅、驻卫生厅纪检组。
2.组织要求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把它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参加。各单位的党委、纪委要做好牵头协调和具体组织工作。各单位推选出的书法绘画和摄影两类参展作品原则上应不少于2幅。各单位的送展作品要在单位初选的基础上推出,要好中选优,严把质量。两类作品原则上控制在各15幅以内(小单位5幅),个人参赛作品每人不得超过3张(幅)。
3.参赛对象
厅机关各处室在编的公务员、厅直各单位在编的干部、职工包括所有的离退休人员。
4.作品报送要求
参展作品报送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前,报送地点:卫生厅纪检组311、409室。参展作品由参展单位统一送至卫生厅纪检组,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填写统一规格的参展作品登记表。本次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 6944525、6944583 。联系人陶娅、韩红阳。
5.相关说明
本次展出不收参展费,参展作品引起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与主办单位无关。展出前各单位要派出相关人员协助布展。所有参展作品展出结束后由参展单位统一取回,展品丢失责任自负。
二、作品内容与要求
1.作品主题
作品须紧扣“反腐倡廉”主题,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的廉政文化氛围和社会风尚。要求参赛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图文精美。
2.书法绘画类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表达“廉政”主题的古今诗、词、格言、箴言、警句;体现廉政文化要素、寓意的绘画作品(符合廉政主题的刺绣类作品亦可)。
书法绘画作品一般要求:书体、绘画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高于6尺,以条幅为主,书法绘画作品由个人或单位统一装裱后报送,方便悬挂。
3.摄影类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体现廉政文化要素、寓意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反腐倡廉活动场景、廉洁自律先进人物;具有鲜明内蒙古特色的风光片。
4.作品一般要求
①参展作品应保持影像的真实性,后期制作除对作品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简单调整外,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艺术加工。
②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照片大小规格为长边控制在40-60CM。作品须自行装饰装框,方便摆挂。
三、评奖
主办方届时将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委,分别评出书法绘画、摄影两类获奖作品各13幅,其中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为了保证参与的广泛性,不允许个人重复获奖(只限一幅)。主办方将在元旦前后举行颁奖仪式,对所有送展作品进行为期一周的展出,展出地点设在卫生厅,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其他关于书法绘画•摄影展的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并进行协调。欢迎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活动,报送展品。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