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按照国家近期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安排,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1〕36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妇幼三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进行全面部署。今年是完成三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最后一年,为做好我区2011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快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进度
根据各盟市1至4月报表数据分析,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全区执行进度为21.2%,个别盟市进度迟缓低于10%;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区执行进度为37.2%,个别盟市数据不准确,有的高于50%;农村牧区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全区执行进度为14.6%,个别项目点进度迟缓低于10%;农村牧区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全区执行进度为21.4%,个别项目点进度迟缓低于10%。各盟市(尤其是进度迟缓地区)卫生局一定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根据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安排落实下一步工作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进度,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两癌”检查项目点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卫生部2010年10月召开的《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基层人员培训项目启动会暨省级师资培训班》的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对“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项目县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自治区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开展对项目点的技术检查工作。各盟市卫生局要组织盟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业务人员深入项目点进行业务指导或与承担项目的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检查工作,提高“两癌”检查速度和质量。
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项目
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原基础上稳步增长,任务完成数达到预估任务数的90%以上;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牧区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75%,叶酸服用率达到7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40%;“两癌”检查项目,要在完成前两年任务数的基础上,完成三年的任务总数,项目地区农村牧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30%。
四、按照调整后的月报和季报表及时上报报表
国家对2011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和季报上报表格有新的调整,请各盟市从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网( http://www.
mchscn。org)自行下载。从5月份开始,月报表和第二季度报表使用调整后的新报表。
五、及时报送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表
报送时间不变。即:各盟市于每月4日(节假日顺延2天)前上报前一月的月报表,于每年的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前上报季度报表(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1个工作日)。各盟市完成网络直报后,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传真或邮寄至卫生厅妇社处,同时发电子版报表至妇社处邮箱,纸质报表与网络报表数据必须完全一致。
六、做好项目总结和评估工作
各盟市要做好2009~2011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卫生厅将于今年年底对各盟市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3年总考评。
联 系 人:卫生厅妇社处 曲维红
联系电话:0471—6927989(传真)
电子邮箱:nmgwst_fsc@163。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