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对2006—2010年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的通知》(卫政法发〔2011〕83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做出新的成绩。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