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自治区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强自治区卫生信息化顶层设计,促进卫生领域各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自治区卫生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2011—2015(试行)》(以下简称《规划(试行)》),为各地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提供业务指导。现将《规划(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标准文本在卫生厅网站下载),并请将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至卫生厅。
联 系 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 张国斌、刘伯强
联系电话:0471—6945023、6945641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