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爱卫办:
现将卫生部、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