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正文
转发关于在高等学校附属医院开展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教育局,教育厅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行使,防止利益冲突,卫生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印发了《关于集中开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国卫生系统集中开展落实《若干规定》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2012年11月,卫生部办公厅与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高等学校附属医院开展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的通知(卫办综发〔2012〕140号),安排部署了高等学校附属医院参加专项活动的有关工作。为做好我区的有关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的附属医院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开展此次专项活动。

二、自治区直属高等学校的附属医院由学校党委和负责其业务管理的卫生行政部门专项活动工作机构共同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地方高等学校的附属医院由学校党委和盟市卫生行政部门的专项活动工作机构共同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三、高等学校的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将《防止利益冲突有关情况报告表》报送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专项活动工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专项活动工作机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报告表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将有关利益冲突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高等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高等学校积极协调支持附属医院开展专项活动,督促附属医院的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及时整改纠正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1月17日

相关文章
 内蒙古卫生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关于召开全区基层医疗卫
 云南卫生网:云南省关于为护士及以上职称人
 嘉善人民卫生网:嘉善县卫生系统2013年1月赴
 长春人才网:关于印发长春市卫生监督技能竞
 河北省国家卫生人才网: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