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卫生系统集中整顿专项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按照《全区卫生系统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内卫字〔2013〕12号,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工作方案》和卫生中心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有效实施。
二、召开动员会议
各地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组织召开本单位集中肃纪正风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卫生厅直属单位须邀请卫生厅业务领域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专项活动检查指导组的分管厅领导及成员到会指导。
三、组织集中学习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学习活动,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廉政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药品管理法》及习近平同志、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学习王君同志在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领导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配套规定等。切实提高对开展集中整顿专项活动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把卫生队伍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打牢纪律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四、结合重点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把集中整顿专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要认真对医改重点任务、年度工作及“三好一满意”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本地本单位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思路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五、公布投诉电话
各地各单位要鼓励和吸引群众积极参与集中肃纪正风专项活动工作,实行开门整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设投诉信箱和在醒目位置公布全区12320卫生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集中受理卫生系统整顿活动期间的投诉和举报,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可开通本单位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强化活动宣传
卫生厅门户网站、政务外网协同办公平台要开设专项活动专栏,坚持把握重点、突出特色亮点,以多种报道形式,对全区卫生系统集中肃纪正风工作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站、电子屏、报纸等媒介,宣传开展肃纪正风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营造活动氛围。
七、强化督促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将监督检查贯穿活动的始终,加强对人员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暗访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通报违规违纪行为。
八、及时沟通信息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要将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形成信息上报。请于 4月 20 日前将本单位肃纪正风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机构和动员大会开展情况及联络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上报全区卫生系统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设在厅机关党委)。
活动期间凡不按时上报各类材料和活动信息的单位,全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通报。
联 系 人:韩红阳、李桂平、宋振波
联系电话:0471—6946083(传真)
材料信息报送邮箱:nmgwstjgdw@163。com
2013年4月16日
抄送: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