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补交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会费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章程》(草案)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广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的基础和保证。为了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发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的职能,更好的服务于会员。现将补交2012年度会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各盟市卫生局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自治区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医院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大型企业医院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二、交纳方式

各盟市卫生局转发至所辖地区的各会员单位。原则上会员单位可直接到政促会秘书处缴纳,也可转账或电汇缴纳。款到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将开具自治区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三.交纳时间

请于2013年7月20日前上缴。

开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开户银行:内蒙古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101201201090141883

联 系 人:庞淑珍

联系电话:0471—6946083

邮政编码:010050

要求: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0471—6946083,以便邮寄专用发票。

2013年7月13日

抄送:各会员单位。

相关文章
 江北区卫生网:转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
 瑞安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2010年度温州市卫
 桐城县卫生人才考试网:关于下达2010年省民
 黄岩人才网:关于公布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嵊州医考中心:嵊州市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
 镇海区卫生考试网:拟调整医疗机构停车服务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