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关于请报送卫生新闻宣传素材的通知》(卫新宣函〔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做好卫生新闻宣传素材报送工作。
一、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卫生新闻宣传素材报送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并将名单于2011年7月5日前报卫生厅新闻办。卫生新闻宣传素材报送具体要求及示例见附件。
二、素材报送时间和方式
1.请于每月15日前将卫生新闻宣传素材报卫生厅新闻办,经筛选后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不得私自报送卫生部;
2.邮箱地址:nmgwstxwb@126。com;
3.可通过卫生厅新闻办QQ群(群号372889849)及时沟通报送情况。
联 系 人:卫生厅新闻办 生焰明、王瑞芳
联系电话:0471—6944319、6946560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