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农卫〔2012〕39号
海 南 省 卫 生 厅
转发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关于举办新农合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今年是新农合制度实施第十周年,为提高新农合机构监督管理和经办服务能力,现将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关于举办新农合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农卫会字(2012)第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含乡镇新农合征收人员)参加培训。
农卫会字(2012)第22号文件详细内容请从省卫生厅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