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总体要求,经以区为单位创建评估,所在省(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全面评估和国家重点复核,我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等全国19个区成为候选示范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示范区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景德镇市珠山区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8年4月17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省卫生厅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名“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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