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至6日,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峡江县充分认识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推动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江西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根据《江西省卫生城市、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峡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2年1月26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卫生厅爱卫办
邮编:330046
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