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委托相关省(市)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规程指引》、《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规程指引》、《传染病卫生监督执法规程指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执法规程指引》等四部规程指引,并通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客观、详细地记录实际执法工作情况,真实反馈在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对其科学性、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实用性进行验证。
我市为四部规程指引现场验证工作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我市决定于2013年8月至9月实施规程指引现场验证工作(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执法现场单位积极配合,保障规程指引现场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芜湖市规程指引验证工作执法现场单位及频次安排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