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卫医〔2013〕37号
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血液净化技术管理与监督,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保护患者利益,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血液净化技术准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办医〔2013〕5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