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台区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共卫生整治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共卫生整治各责任单位:
为确保各责任单位创文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创文效能,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区创文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卫生整治组根据公共卫生整治工作职责与特点,研究制定了《金台区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卫生整治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望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开展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圆满完成承担的创建任务。
金台区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
公共卫生整治组(代)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台区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共卫生整治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加强对公共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文件和要求,现就公共卫生整治组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按照职责分工,紧扣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重点,深入发动,周密组织,逐项整治,确保达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 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 ≥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定点机构;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标;供水单位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饮用水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 调利率100%;供水单位和卫生部门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责任单位:金台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监所
(三) 市民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参与率≥70%
责任单位:区林水局、区绿化站
(四) 出生政策符合率>93%;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局
(五)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0;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业务股)
(六) 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拥有1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80%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业务股)
(七) 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卫监所)
(八) 平均预期寿命>74(岁),人口与生活质量恩格尔系数<40%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九) 建立健全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三、 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富有成效的开展整治工作,要强化领导责任,做到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工作部署、抓检查督促,始终站在整治活动第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 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本次公共卫生专项整治实行 “整治管理职责到人责任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整治任务进行细化、层层分解并责任到人,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把公共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 强化工作督导。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单位内各科室开展创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共卫生整治组将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线督导——短信提示——纪委督办——媒体公示的督办力度,推进各单位创建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任务,为我市创文工作一举成功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