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 卫 生 局
关于做好2013年汛期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极端暴雨天气高发期及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多发期。为全力提升我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汛期卫生应急工作,大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汛期卫生应急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的思想准备,站在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把防灾减灾理念贯穿医疗卫生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全过程,要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争将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应急应对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了解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灾害风险评估信息,充分认识到自然灾害可能对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避险减灾,切实做好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辖区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工作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责任、职能科室的专项工作责任、直接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县局将按照局领导防汛工作责任分工(见附表),加强对联系包抓单位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自然灾害发生特点,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以人群密集的县级医院、灾害频发、防灾能力薄弱的镇卫生院,要定期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加强微生物菌毒种、有毒有害化学品及辐射源的使用和保藏管理,避免因自然灾害而次生其他事故灾难。
四、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卫生应急医疗救援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本辖区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应急预案,全力做好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好本单位、本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药械及相关物资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及时、有效、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总结既往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值守,及时向辖区公布本单位急救电话,专人接听,专业卫生应急队伍要全天候待命,随时准备开展汛期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要充分考虑汛期自然灾害对交通、供电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好重灾导致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毁坏和水、电、气、暖等能源供应中断情况的应对准备,确保在极端恶劣条件下能够继续有效提供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五、加强汛期检测,及时开展风险分析评估
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汛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灾区伤病情、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系统受损情况、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需求的信息报告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在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后,要立即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停止上报。县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报告的救灾防病信息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评估研判,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并将研判结果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
六、狠抓工作落实,保障灾区医疗服务秩序
一旦发生灾害,各单位要在辖区镇政府的领导下和县局的统筹安排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和心理救援工作。汛期灾害发生后,县局统一安排、科学调度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设置临时医疗点和巡回医疗队,全力保障灾区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满足灾区群众基本就医需求。最大限度提高治疗效果,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因灾不具备伤病员收治的医疗单位,要组织做好伤病员的安全转移安置,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二是要做好灾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抓好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准确报告并进行有效处置;三是要做好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要根据生活饮用水的种类、来源等实际情况,制定监督监管方案和消毒指导方案,加强对灾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指导灾区群众做好饮用
水消毒,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四是要做好各类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工作,提早采取必要的卫生干预措施,减少汛期自然灾害可能对救灾人员造成的健康危害;五是要做好灾区医疗卫生单位恢复重建工作。各单位要在县局的协助下,尽快组织做好临时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立临时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机构,添置必要的设备,及早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印发各类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宣传单,采取咨询义诊、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汛期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危害和灾害期间容易发生的疾病及卫生防病知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努力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