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湖南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卫生厅医政处。
联 系 人:李 芳、于艳萍
联系电话:0731-848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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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
2013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加强医院护士队伍科学管理,调动护士积极性,稳定和发展临床护士队伍,促进全省护理事业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关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工作要求,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以实施护士岗位管理为切入点,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护士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调动护士积极性、提升护理服务品质和护士职业生涯发展的管理机制,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以护理服务模式改革为基础。在改革临床护理服务模式、实行“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的基础上,开展护士岗位管理的相关工作,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健康持续发展。
(二)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破除护士身份界限,将护士从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通过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以促进护理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与护士岗位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提高临床护士收入,落实护士待遇保障、晋升空间、培训支持和职业发展政策,稳定临床护士队伍,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完善护士管理机制的原则,从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考核、岗位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护士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护士管理方式,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主要任务包括:
(一)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1.医院护理岗位设置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制定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和岗位职责说明书,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护士任职资格,各岗位护士选拔任用以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为主要指标,实行竞聘上岗、公平竞争。
2.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应占全院护士总数的95%以上。
3.临床护理岗位的设置遵循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配备护士。医院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护理岗位。根据各专业不同病种、不同病人、不同治疗和护理、风险责任程度等确定科室系数,对科室进行分类;根据岗位工作量、工作性质、能力要求对护士岗位进行分级,并确定科室护士层级比例,赋予各岗位护士相应的职责。
(二)合理配置护士数量。
1.医院根据服务规模、床位数量和床位使用率等因素,在达到卫生部护理人力配置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护理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合理配置护士,岗位职责与护士能力相对应,护士数量和能力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临床护理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配置、动态调整,以保障患者安全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落实。
2.医院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5:1,每名护士负责的患者平均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其他危重病人多、工作量和护理风险较大的病房护患比例要达到0.6-0.8:1,并根据技术要求合理配置高层级护士。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3.临床科室根据不同专科疾病护理特点、工作量,与责任制护理密切结合,实行科学的排班制度。需要24小时持续性工作的临床护理岗位应当科学安排班次,保证工作量大、夜班和高风险时段护士配置,保障医疗安全和护士身心健康;护士排班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体现对患者护理的连续、全程、个性化、人性化和对护士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
4.医院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做到人力资源的科学调配,根据不同科室床位使用率、危重患者比例、工作量等,及时调整临床护理岗位护士配备,提高管理效率,并保证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应急调配。
(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1.医院以实施护士岗位管理为基础,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科室和护理岗位类别和护士级别,以护士岗位职责落实为基础,以科学、全面和可量化操作为原则,以日常工作表现为重点,以岗位职责胜任情况为依据,定期进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考核。
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收入分配、奖励、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的关键指标,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完善护士职称评聘标准,护士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侧重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注重临床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护士的职称与其工作能力要相适应。
3.护士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护士规范执业、尊重患者、体现人文关怀和维护患者权益等;业绩考核主要包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患者满意度等;业务能力测试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正确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情况。护理管理岗位增加相关政策理论水平、管理能力等考核内容。
(四)加强岗位培训和护士培养。
1.完善护士岗位培训制度。以护士岗位需求为导向、岗位胜任力为核心,针对不同层次需求开展护士岗位培训,突出护理专业内涵,注重护士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增强培训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高护士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适应临床护理发展的需要。
2.加强新护士培训。对新护士培训以临床科室带教式为主,在医院内科、外科等大科系进行轮转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规范化培训。岗前培训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务理念、医德医风以及医患沟通等内容;岗位规范化培训应当包括岗位职责与素质要求、诊疗护理规范和标准、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及临床护理技术等。
3.加强专科护理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按照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重点加强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等专业领域的骨干培养,提高专科技术水平。
4.加强护理管理培训。对从事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包括现代管理理论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护士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护理业务技术管理等,提高护理管理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素质。
5.促进护士职业发展。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建立与岗位等级相匹配的护士进阶培养体系,晋级标准以护士业务能力为主要评价指标,结合护士学历水平、工作年限、职称等,有计划、有目标地对护士进行培养,为护士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护士职业发展。
四、实施步骤
全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按以下4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5-6月)。省卫生厅制定下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医院。经单位申报,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省卫生厅在全省选择40 所医院(名单见附件)作为全省实施护士岗位管理的试点医院,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在全省推进。
(二)试点启动阶段(2013年6- 7月)。各试点医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协调医院人事、财务、护理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院护士岗位调查分析、工作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和人员培训工作。各医院工作方案于2013年6月底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三)实施运行阶段(2013年7-12月)。各试点医院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备、绩效考核、岗位培训和护士职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综合试点工作。2013年7月底前,各试点医院将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及配置数量报省卫生厅。
(四)总结推广阶段(2014年1-3月)。省卫生厅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对试点医院工作经验进行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对于推动优质护理服务、促进护理工作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减少护士非护理工作,保证护士在本职岗位履行护士职责。
(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护士岗位管理的实施尚处在尝试和探索阶段,护士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准入标准的合理性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各试点医院要服务临床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循序渐进地推进护士岗位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护士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发改革和创新活力,为推动医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三)加强指导,不断提高。省卫生厅对省级试点医院进行重点指导。各市州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试点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辖区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开展。各地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和分析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附件:湖南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医院名单
附件
湖南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医院名单
部省直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市、县级医院:
长沙: 长沙市中心医院、浏阳市人民医院
株洲: 株洲市中心医院、茶陵县人民医院、攸县人民医院
湘潭:湘潭市中心医院、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湘乡市人民医院
岳阳: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岳阳市二人民医院
衡阳: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宁市人民医院
郴州: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常德: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石门县人民医院
益阳:益阳市中心医院、安化县人民医院
娄底:娄底市中心医院、冷水江市人民医院
邵阳: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湘西州: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花垣县人民医院、龙山县人民医院
张家界: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桑植县人民医院
怀化: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沅陵县人民医院、辰溪县人民医院
永州: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祁阳县人民医院、东安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