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话》(国卫发明电〔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准备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卫生厅。
联 系 人:王小安、杜姜远
联系电话:0471—6944743、6946379
邮 箱:nmgwstyj@163。com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