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二级医院、社管中心: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统计局将于近期联合开展第九次北京地区卫生统计督导检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于8 月28 日前将自查报告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局信息中心。自查报告应当包括工作举措、卫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及处理意见、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卫生局信息中心
2013年8月26日
(联系人:刘红64023555,电子邮件:wsj@bjdc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