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为了解我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2013年上半年依法履职情况,掌握各项重点工作进展,评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成效,加强绩效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在各县区开展内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基础上,于2013年7月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2013年上半年卫生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进行专项稽查。内容包括: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工作(含案卷评查)、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含举报投诉受理)、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六个方面,核查工作资料,抽查执法现场,评估卫生监督执法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工作(含案卷评查)
上半年各县区依法认真履行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工作职责。及时公示卫生行政许可信息,严格法定程序,规范许可行为;依法收集证据,严格处罚程序,法律适用准确,自由裁量合法、合理,办案各环节符合时限要求,依法实施卫生行政处罚。从市级稽查的抽查情况,各县区能够认真执行卫生部新执法文书规范,程序意识明显增强,开展案卷自评自查,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镜湖区广泛开展卫生法制宣传,通过市主流媒体发布卫生监督信息,宣传报道卫生监督执法活动。鸠江区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力度,召开专题会议,建立黑名单信息库,查处4家无证行医案 。
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上半年弋江区、鸠江区、芜湖县、繁昌县、开发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不足五件,卫生行政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弋江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张愈超伪造《医师资格证书》案未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四县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前均无审批文书。
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含举报投诉受理)
2013年上半年各县区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定稽查工作方案,稽查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制作卫生监督稽查笔录和意见书,及时纠偏纠错,强化质量控制,保证执法工作质量。镜湖区分执法类别多次开展以查看现场为主要方式的专项执法稽查,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工作规范,注重实效。三山区稽查工作紧跟阶段性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确保执法监督工作质量。无为县上半年多次开展内部稽查,稽查内容系统、全面。各县区认真受理卫生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查处结果。
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南陵县内部稽查未将相应笔录、意见书下达具体科室,相关科室未及时整改、反馈。无为县对部分市级交办的举报投诉,后续调查处理情况未及时反馈。
三、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
2013年上半年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聘任制度,开展岗前、岗中培训,加强岗位稽查考核,整肃监督员风纪风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繁昌县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均已过期,未及时申领或更换。鸠江区卫生监督员管理档案缺少执法资质、培训记录、考核奖惩等资料。
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013年上半年各县区着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部分县区取得明显进展。各县区定期召开协管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情况,衔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镜湖区、弋江区着力加强协管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培训、督导考核,促进摸底建档、巡查报告工作开展,组织社区卫生中心向群众宣传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南陵县卫生监督协管宣传除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户外展板更新外,检查的两家协管单位还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多次主题宣传活动。无为县襄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认真负责,对于停业的被监督单位特别进行了2次巡查和记录。
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总体上而言,卫生监督协管仍然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各县区协管工作不同程度存在本底资料不全,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覆盖率不高,每季度提供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管等方面的案源数不足3个,文书制作不规范等现象。开发区万春街道未设立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协管工作分别由三个医疗卫生服务站承担,组织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五、卫生监督信息报告
各县区及时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网络报告工作,对异常数据进行修正填报,信息报告卡正确率、经常性监督填报率、处罚案件填报率总体较好。
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镜湖区、三山区、芜湖县、南陵县、无为县均存在填报卫生监督处罚信息少于实际处罚案件数。繁昌县处罚案件信息均结案后一次填报未按要求二次填报。开发区、镜湖区、弋江区、繁昌县依然存在数据监控异常数据未及时修正情况。
六、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各县区按照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要求,认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餐饮具消毒、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依法履职,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从抽查管理现场情况看,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收到明显成效,镜湖区上半年分别对托幼机构检查工作及医疗机构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项稽查,结合市区稽查方案完成了一次综合稽查,以稽查推动各项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完善。南陵县给每个水厂发放了《集中式供水单位工作日志》,其中有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和每天水厂自查的内容,同时要求每家水厂配备漂粉精应急消毒,防止二氧化氯发生器停电,影响常规消毒。南陵县对非县城乡镇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实行统收统发,有效的保障了个人剂量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执法力度,目前已作出三起行政处罚。繁昌县在全县逐步推进为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繁昌县未按照全市计划开展公共场所住宿业重点抽检,各县均存在住宿业单位未专间专用或无布草间、消毒间。检查中还发现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无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医疗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等现象。三山区三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配备受检者放射防护用品,无有效《放射诊疗许可证》无为县襄安镇中心卫生院放射诊疗许可证过期。鸠江区清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校验。弋江区
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水厂水源取水口无固定标示牌(保护区),过滤沉淀池表面有漂浮物。弋江区部分检查学校只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芜湖县、繁昌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部分体检仪器无计量检定。从各县抽查的餐饮具消毒单位情况来看,均存在卫生状况较差,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齐全等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县区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监督管理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及时依法移送,切实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调查率、处罚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完成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各县区要紧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严格要求卫生监督员按照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边检查、边宣传、边指导,加强卫生监督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重点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重点监督检查任务目标。
(三)加大季度督查考核力度,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监督员下基层、协管员进机构等多种形式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力度,密切工作联系,加强季度督查指导,统一协管文书档案,规范协管行为,切实提供协管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基本条件,设立专用协管用房,对外悬挂卫生监督标牌,提高协管巡查覆盖率,规范协管文书制作,强化协管档案管理,全面落实摸底、巡查、报告、宣传、服务各项协管工作,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真正惠及全体居民。
(四)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做到“谁监督、谁填报、谁负责”,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加强新任卫生监督员任职培训,及时修正填报异常数据,提高信息报告卡正确率、经常性监督填报率,抓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及时填报及填报质量。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机制。各县区要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注重稽查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作用,及时发现日常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
(六)分析问题原因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市卫生局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请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结合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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