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发〔2013〕442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院,各厂矿和民营医院:
现将《关于在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中增加部分项目的通知》(甘卫医管函〔2013〕4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日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
甘卫医管函〔2013〕450号 |
关于在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中增加部分项目的通知 |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兰州石化总医院: |
为加大创建等级医院工作力度,结合我省医改工作实际,2013年度省卫生厅在医院等级评审中增加了部分内容,现将《甘肃省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新增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厅 2013年8月27日 |
甘肃省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新增项目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适用)
项 目 评审标准 评价要点
*中医诊疗科室设置在符合国家卫计委《综合、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等法规要求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学科建设与中医药工作 1.1科室设置 1.1.1中医科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科主任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
1.1.2设置规范的中医门诊和中药房,提供内外妇儿中医药诊疗服务。 1.1.3每个一级西医科室均要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
1.1.4设置心理卫生科、ICU、公共卫生科、职业病科、维权站,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1.2制度建设 1.2.1有明晰的中医科室、中医综合治疗室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1.2.2按照病症制定体现中医特色的诊疗规范。
1.2.3有中医师在西医科室查房、会诊制度并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1.2.4制定有利于中医发展的分配制度,落实省上提升中医师诊疗费政策,医院投资向中医科室倾斜。
1.3具体指标 1.3.1医护人员要学习15项中医适宜技术。
1.3.2ICU中西医结合抢救治疗率达到100%。
1.3.3住院患者中医治疗参与率在50%以上。
1.3.4中医师在西医科室每周查房2次。
1.3.5每年开展2-3项药膳和内病外治特色项目。
1.3.6甘肃大输液使用率不低于大输液使用总量的50%。
1.3.7陇药使用量不低于药品使用量的10%。
*医院制度建设要在符合国家卫计委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22项制度落实 2.1五个排队 2.1.1开展医师用药量排队,有分析,有处罚,有整改。
2.1.2开展抗生素使用量排队,有分析,有处罚,有整改。
2.1.3开展自费药使用量排队,严格控制自费药品使用量。
2.1.4开展
青霉素占抗生素比例排队,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优先使用青霉素。
2.1.5开展人均输液量排队,患者输液必须有输液指征,大力治理过度输液,逐步降低住院患者输液率。
2.2八个排队 2.2.1中医药(含现代中药制剂)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20%。 2.2.2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10%。
2.2.3平均门诊费用不得高于全省上一年平均费用。
2.2.4平均住院费用不得高于全省上一年平均费用。
2.2.5平均单病种费用不得高于全省上一年平均费用。
2.2.6基本药物使用率≥50%(以金额计算)平均住院费自费比例逐年下降。
2.2.7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78%。
2.2.8患者满意度考核方法,以综合现场调查、日常监管、数据上报、患者投诉等综合评定。
2.3其他制度 2.3.1建立预备值班制度。
2.3.2落实院长值周制度(三件事:巡查门诊医生上岗情况,为危重患者建立绿色快速通道;巡查科室及公共场所;巡查重症监护室,协调抢救工作并与家属沟通)。
2.3.3积极开展厅局长查房制度。
2.3.4实施经常性处方监护,开展随机处方质量管理监控,限制不合理处方的处方权。
注:符合国家卫计委《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外,甘肃省2013年度医院评审工作增加以上款项,为必须达标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