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厅直单位,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9月10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精神,推进落实《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开展2013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13〕167号)各项工作部署,省厅决定就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领会“三好一满意”活动意义
深入持久地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好一满意”活动是卫生系统内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重要活动,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医疗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高度重视,围绕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这个目标,加强行业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围绕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树形象,服务百姓促健康”的要求,注重把握好“全覆盖、讲实效、树典型”。着重抓好9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力度,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二是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做到“四个一”: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个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三是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把优质护理服务打造成公立医院改革的亮点;四是继续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落实“十二五”期间的指导意见,并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建设;五是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创建,继续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六是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七是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实现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确保安全的目标;八是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中国援外医疗队“不畏艰苦、无私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精神,坚决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职业道德底线和质量安全底线;九是大力加强行业监管,各级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优化流程,改善服务,履行好各项基本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三好一满意”活动
全系统要把深入持久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树立卫生计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的重要载体。为确保实现预期目标,活动的开展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相结合,落实重点任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导检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与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综合目标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充分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黑龙江省卫生厅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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