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39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12.4”
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朝阳区“六五”普法规划,按照朝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 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朝阳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构建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医学三基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
(三)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大力宣传朝阳区“六五”普法中期成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卫生改革与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节俭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 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与本单位实际及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单位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创新,扩大声势。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影响力。
(四)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单位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预案,维护好活动秩序。
(五)认真总卫生资格考试网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12月25日前至少向卫生局法制监督科报送1条活动信息、2张数码照片。
联系人:梁宇 电 话(兼传真):65857288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