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执业药师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www.med126.com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与区财政局医疗票据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为确保卫生系统新旧医疗票据更换工作顺利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新旧医疗票据衔接工作实行各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要求各单位成立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
(二)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在软件系统对接工作中,要认真按时做好本单位HIS系统与医保系统的对接工作,先安装医保软件系统,再安装HIS软件系统,确保切换财务数据准确,信息安全。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疏理收费流程,事前将内部收费流程调整变化情况及新票据使用、管理的相关说明等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做好对职工、对患者的宣传工作,确保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新旧票据更换工作。
(四)要求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按照原方式备足新医疗票据,同时按照时限做好旧医疗票据的申请缴销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2013年12月9日
区财政、卫生局、区人社局组织培训会
(二)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开展宣传、梳理收费流程及内部培训阶段
(三)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陆续开展软件系统对接、测试阶段。
(三)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陆续对新旧信息系统切换、启用新票据阶段。
(四)2014年1月1日全面正式启用新医疗收费票据。
二O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联系人:王小慧 65859629
张思勉 1581022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