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办〔2013〕121号
市卫生局关于对2013年卫生民生工程项目
实施情况开展第二次督查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淮卫办〔2013〕68号《关于建立和实施卫生民生工程项目督导检查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县各区卫生民生工程实施开展第二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及联系点安排
(一)6月13日 督查凤台县卫生局
组长:方严(市卫生局局长)
(二)6月14日 督查潘集区卫生局
组长:潘国平(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三)6月17日 督查田家庵区卫生局
组长:刘家医学全.在线全(市卫生局副局长)
(四)6月18日 督查八公山区卫生局
组长:王德光(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五)6月19日 督查毛集实验区卫生局
组长:陈安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六)6月20日 督查大通区卫生局
组长:王学华(市卫生局调研员)
(七)6月21日 督查谢家集区卫生局
组长:曹淮君(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各有关卫生专业机构按照专业分工开展一次对口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市卫生局卫生民生工程会计资格办公室(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6659293,hnwsms@163。com)。
二、督导检查重点:
(一)卫生民生工程管理。各县区卫生民生工程日常推进、重点督导检查、实施调度、培训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督导检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督导检查方式以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受益对象等方式进行,充分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的序时进展情况,及时调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按照淮卫党〔2013〕4号《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要求执行。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