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秘〔2013〕607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为有效推动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深入推进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 加强领导,完善监督考评机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明确责任、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医德考评工作应当由医院领导和医务、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健全领导机构。医疗机构要结合医师和护士定期考核、三好一满意活动、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活动制定本单位医德考评方案和实施细则,细化、量化、及时更新考评内容和标准,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于10月25日前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发现管理混乱、医德考评制度落实不到位,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医院,要严肃警告,限期整改,医学三基并予以通报;对于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1—2次考评,考评结果于每年12月1日前报我厅;省直医疗机构每年12月1日对本单位医德考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直接报我厅,我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检查和自查结果组织抽查。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一)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医疗机构要严格坚持医德考评标准,根据医务人员自己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医疗纠纷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医务人员进行客观评价。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于每年12月1日前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www.med126.com/pharm/。考评结果要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挂钩,对医务人员的奖惩处理结果于每年12月1日前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要切实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随访活动,尤其是出院患者随访要认真落实,征求医务人员及患者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树立以患者满意度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将患者满意度作为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抓手。加强制度建设,指定专门职能部门,明确职责,着力构建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
(三)重视群众举报投诉。门诊部、住院部要设置投诉举报箱,同时要开放多种渠道,收集患者意见,确保投诉举报途径畅通。医院要成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对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主动反馈,实名投诉举报的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对经核实的举报投诉和表扬表彰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如实反映医务人员医德行为。
三、加强宣传,总结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对医德考评制度自2007年开展以来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充分总结,将好的做法和工作模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以上通知务必遵照执行。
省卫生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谢琤
联系电话:0551-62998056
电子邮箱:wstyzc@163。com
省中医药局
联系人:王荷
联系电话:0551-62998075
电子邮箱:whmm617@163。com
省卫生厅监察室
联系人:谢中陆
联系电话:0551-62998097
电子邮箱:ahwstjcs@126。com
安徽省卫生厅
2013年10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