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能力,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近日,漳州市卫生局、公安局联合组织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由市
卫生资格考试网卫生局、市公安局和市医院、市中医院相关人员组成,抽查市区和部分县级二级及以上医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医院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系统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检查过程中不仅对医院安全防范“三防”建设进行重点督查,同时也对各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排查。
二、主要成效
抽查医院基本能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把医院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放在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同等重要地位来抓,与日常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力度,在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建设上舍得投入。二是不断健全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健全门卫值守、值班巡查和财务、药品、危险品存放等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掌握包括医院周边的安全状况,落实责任人,做到预防在先、处置在前,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涉医违法事件,有效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三、存在问题
⒈人防系统建设方面。虽然医院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立保卫科和增配保安人员,但大部分医院保安人员数量未能达到要求,个别还存在严重不足的现象,同时,部分保安人员未取得保安员证,培训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⒉物防系统建设方面。部分医院供氧室,计算机数据中心,档案室(含病案室),大中型医疗设备等区域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如医院供氧室无安装防盗设施,部分医院 “毒、麻、精、放”药(物)品存放在于不符合安全防范标准的专柜,“毒、麻、精、放”药(物)品双人双锁管理也不规范。
⒊技防系统建设方面。多数医院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探头,逐步完善视频监控子系统,但新旧监控系统未能集中管理。部分安装位置偏离或探头清晰度
中国卫生人才网不高,图象模糊不清,未能起到安全监控作用,需及时更新。部分医院需在重点部位补充安装监控探头,如医技楼、档案室、供电室、供氧室、供水、供气、医患调解室等位置。大多数医院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电子巡查等3个子系统都存在缺失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技防建设。
四、工作要求
⒈各级各类医院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安全防范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监控、电子巡查等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系统,进一步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建设投入。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医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于近期内无法整改的,要将其列为医院重要议事日程,拟定计划、方案、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医院安全防范系统。要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
3.二级及以上医院整改情况于3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市局将适时组织复查。对能够整改的问题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通报。
漳州市卫生局
201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