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疾控 [2013] 15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我省犬伤门诊评审工作,确保合格犬伤门诊和规范犬伤门诊的建设质量,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www.med126.com/job/关于开展全省规范化犬伤门诊检查复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3〕 9号),在各市推荐基础上,决定聘请陈恩富等50名同志为评审专家库成员。现将专家库成员名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支持配会计资格合专家库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浙江省犬伤门诊评审专家库成员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