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3] 243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厅2013年1www.med126.com/job/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