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地处宁波、温州两市之间,是一个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港口城市。近年来,十度跻身“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是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和浙江省首批小康县。
为改善和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发展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相关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级职称卫技工作人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www.med126.com/zhuyuan/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www.med126.com/shiti/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
玉环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的具体单位、职位、人数见附件1。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不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高、中级职称并有相应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口。
3、具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含2013年取得中级职称人员)。。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5、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73年12月1 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即1968年12月 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31日、2014年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报考单位或县卫生局人事办公室(502室)(玉环县城关珠城东路28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人员,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职称证书(2013年取得中级职称人员提供考试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二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中级职称(硕土研究生以下学历)人员采用笔试结合面试的办法;高级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考生凭有效证件按时到报考医院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2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知识水平、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招考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应聘者中,根据录用指标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正高—副高—研究生—笔试成绩先高后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对象须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与放弃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玉环县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在企业就业的,聘用前,考生应办理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职位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或退回考务费。
3、“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hmohrss。gov。cn)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4、国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浙江省外高、中级职称证书须分别经浙江省、台州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聘用。
5、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原户籍在农村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才能继续聘用,否则予以解聘。
6、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后才允许调动。
7、考试违纪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掌握。
咨询、监督电话:0576-872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