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妇〔2013〕1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对云南省和山东省出现的6起与《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的严重违法事件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通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开展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6起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有关单位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严,影响了《出生医学证明》的正常发放,破坏了国家法律证件的严肃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各地要按照通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厅有关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照通报案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认真查找不足,清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防此类案件在我省发生。
二、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在通报www.med126.com中安排部署了《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我省部署开展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本着从严、从实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助产机构、签发机构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严格按照省专项督导工作方案要求,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等方式,对签发单位、办证窗口逐一进行清理整顿,做到不讲人情、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地要及时通报反馈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做好迎接省和国家督导抽查的准备。
三、整肃纪律,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要注重抓好人员培训和治理整顿,规范签发人员的服务行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流程。及时纠正自查过程中医学全.在线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法律证件的权威性。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违法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