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2013〕3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为推动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制定的《河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冀卫发〔2013〕7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3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调研督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导目标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了解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进展以及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情况,督促各地落实好各项中医药政策。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推进基层中医药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二、调研督导内容
(一)各设区市制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与各县(市)签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情况;
(二)落实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中医药补偿比例的通知》(冀卫农基医学全在线〔2011〕15号)情况;
(三)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完成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四)落实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燕赵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的意见》情况;
(五)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开展地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情况;
(六)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地市级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治未病”科情况;
(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建设情况;
(八)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情况;
(九)中医医院对口支援情况;
(十)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情况;
(十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培训、实施情况。
三、调研督导分组
第一组:调研督导保定、张家口、定州市
第二组:调研督导石家庄www.med126.com、邢台、邯郸、辛集市
第三组:调研督导承德、秦皇岛、唐山
第四组:调研督导廊坊、沧州、衡水
各调研督导组由省卫生厅或省中医药管理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工作人员,部分设区市、县(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人员及中医药专家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调研督导时间
调研督导工作安排在2013年10月底以前,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督导组自行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个设区市调研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选取2个县(全省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首选)调研县中医医院及2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
(二)调研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核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力求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要对照调研督导内容,认真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我局将把此次调研督导情况,作为安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唐晓亮,联系电话:0311-85989757。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