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函〔2013〕238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财政局,省直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重点中医专科(简称专科,下同)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我省重点中医专科服务体系,根据《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实施方案》(冀卫中〔2012〕4号)要求,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我省综合医院、民营中医医院中开展全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民营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不再申报。
二、申报专业
1.肺病科 2.脾胃病科 3.脑病科 4.心血管科 5.血液病科 6.肾病科
7.内分泌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8.风湿病科 9.肝病科 10.外科 11.妇(产)科12.儿科
13.皮肤科 14.眼科 15.耳鼻咽喉科 16.肿瘤科 17.骨伤科 18.肛肠科
19.老年病科 20.针灸科 21.推拿科 22.康复科 23.神志病科
三、申报条件
(一)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医院有专科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运行机制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医德医风良好;
(三)申报专科应为独立设置的临床科室,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中医特色突出,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四)专科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科人才队伍;
(五)国家、全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中医专科优先申报,各设区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优先申报;
(六)所申报专科近两年内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无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行为。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县级卫生、财政部门同意,报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
(二)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拟申报专科,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联合行文,于2013年10月31日前一并将《申报表》纸质材料各一式2份,分别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同时报电子版材料。省直医疗单位直接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
(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河北省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综合医院和民营中医医院“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评估标准》对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必要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抽查、评估,按照“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拟定全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名单,经在省卫生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命名为“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并纳入全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协作组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卫生局要把此次申报工作作为加强综合医院和民营中医医院中医药管理的重要抓手,主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并认真组织审核。申报材料存在严重不实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表》可从省卫生厅网站(www.hebwst。gov。cn)下载。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 唐晓亮
联系电话:0311-85989757
电子邮箱:zhongyiju@126。com
省财政厅 唐玉华
联系电话:0311-66651178
附件:河北省“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申报表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