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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组织评审201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公告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更新:2014/3/12 字体:

冀中医药函〔2013〕93号

各设医学三基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申报程序

  拟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申报单位登陆按钮,按使用手册进行操作,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同时将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月6日前报送至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

  (二)具体要求

  以下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1、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任一材料缺失或网上与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统一者。

  2、项目实施中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3.未按期完成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于12月31日前将《2013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者。

  (三)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的要求,未按期完成并填写《2013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并经核准后,方可在2014年组织实施。

  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拟申报2014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应按照《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相关附件,可从河北省卫生厅网站(www.hebwst。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请有意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并将申报材料经所在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12月6日前报送至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省直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

  联 系 人:杨嘉萍

  联系电话:0311-89892627,13931874276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副1号,邮编:050011

 www.med126.com/wsj/ 附件:1.2013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2.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请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列表:
1:2013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2: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请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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