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规财〔2013〕39 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13]13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医改专项资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的监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医改专项资金在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等方面的作用巨大、影响深远,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民生资金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从全局高度理解加强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中央加强资金监营工作部署与卫生行业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按照“廉洁高效”的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卫生各项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提高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各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日常工作www.med126.com/kuaiji/制度、完善监管机构和队伍、建立监管工作考核制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的问题。对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揶用等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资金检查,不断提高全行业专项资金监管水平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对所有中央和地方专项补助的卫生项目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要以查找管理漏洞,发现薄弱环节为工作重点,将以往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对原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近三年来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屡查屡犯、屡犯不改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项目实施工作中予以杜绝。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内容包括自查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措施等内容,并于11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同时,这项工作www.med126.com/yaoshi/将纳入省卫生厅2013年项目督导考核内容,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联系人:张世瑶 于媛 电话:0311-85989774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