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3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3www.med126.com〕27号)、《中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选派专家,于2013年9月24-27日,对我省廊坊市中医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评审材料及结论审核并下达了《关于对三级中医医www.med126.com/wszg/院(第六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的批复》(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3〕106号),认为廊坊市中医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均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现对廊坊市中医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评审结论进行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0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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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51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