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妇幼〔2013〕1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目前,先天性心脏病发生率处于我省出生缺陷第一位、5岁以下儿童死因第二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函〔2012〕108号),提高全省基层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筛查水平,有效降低先心病出生率,提高早期干预治疗率,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全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筛查诊断技术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普及胎儿先天性心血管畸形胚胎发育的基础知识和超声诊断理论、操作流程、评估方法,提高胎儿先心病的筛查和诊断水平。通过系统培训,使学员达到以下专业水平:熟练掌握正常胎儿心脏超声检查的操作规范和扫查方法,熟练获取正常胎儿心脏扫查的基本切面,并采集标准化图像;熟练判别胎儿心脏各标准切面的内容并识别出常见异常;了解常见胎儿心脏复杂畸形的超声声像图特征,并对预后作出初步判断。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面向市、县两级开展产前筛查的超声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学员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学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产前超声筛查工作3年以上。
三、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委托河北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诊断中心(省儿童医院)组织实施。培训采用理论授课和临床见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培训以培训班的形式进行,每期3天,每年举办二期。实践操作培训在河北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诊断中心集中进行,从2014年开始分批次举办,每年2期,每期6个月,每期10人。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四、其他事宜
(一)实践操作培训食宿由培训基地统一安排,免培训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自理。学员应服从培训基地管理,遵守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二)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做好学员选派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培训回执》和《全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筛查诊断规范化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三)每期培训班学员及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请参加培训学员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筛查诊断规范化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和毕业证、单位介绍信,按照通知日期到省儿童医院(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3号)科教处报到。
联系人及联www.med126.com系方式:
省卫生计省委妇幼处:刘静,电话:0311-85989819;电子信箱:hbwstfyc@sina。com。
省儿童医院科教处:赵紫薇,电话:0311-85911170;电子信箱:kjch1170@126。com。
附件:1.河北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筛查诊断技术培训班回执
2.河北省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筛查诊断技术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医学考研网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