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专业医疗水平,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单位高级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七医院)按三级乙等医院建造,于2010年1月正式开诊,2013年11月创建为浙江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核定床位500张。
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是浙江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核定床位420张。
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是浙江省二级甲等中医(综合性)医院,医院核定床位250张。
二、招聘人员范围、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综合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年龄、学历等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1《需求计划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根据公布的岗位要求,可以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齐全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nbzhwsj@163。com),根据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及时回复。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27 -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鱼丰弄12号)
所需材料:报名者须从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镇海区卫生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好《宁波市镇海区卫生高级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2),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查询报告(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网址www.chsi。com。cn)、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工的方法进行,按报名应聘实有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工作在区www.med126.com人力社保局、区纪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4年4月29或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试工时间:2014年5月初始,一般不超过一周。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总成绩按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的比例计算。
招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现场确认和面试期间食宿按200元/人∙天给予补助,试工期间食宿由各医院负责,交通费用补助分别按浙江省200元/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500元/人,其他地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是否对该岗位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须在各项结果公布当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2013年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办法执行。
五、讨论决定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工作经历、岗位匹配等情况,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如某一岗位的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与岗位不匹配,经研究,考察对象可以不予录用。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镇海区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镇海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前,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按宁波市和镇海区有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是否再次递补,由用人单位报镇海区卫生局、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商定。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有关待遇按照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和镇海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符合镇海区人才政策条件的,经镇海区人力社保局、镇海区人才办、镇海区财政局等部门确认,可享受相应补助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
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74-86655005;
龙赛医院咨询电话:0574-86299302;
中医院咨询电话:0574-86282726;
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74-86291069、86252142
监督电话:12388(区监察局)
附:1. 2014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级人才需求计划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med126.com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