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县县委卫生工作委员会 开县卫生局
关于印发《专项整治在医疗活动中“大处方、
滥检查、乱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开县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在医疗活动中“大处方、滥检查、乱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卫生工委、县卫生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开县县委卫生工作委员会 开县卫生局
2014年4月3日
中共开县县委卫生工作委员会 开县卫生局
关于专项整治在医疗活动中“大处方、
滥检查、乱检查”的工作方案
按照《开县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开群组发〔2014〕11号)的要求,以“净化行业风气,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密切医患关系”为主要任务,着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力解决影响卫生系统“四风”及行业突出问题,促进行业风气得到转变,医德医风得到改进,医患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三降一升”(医疗纠纷投诉下降,次均门诊费用下降,次均住院费用下降,群众满意率提升)的目标。
针对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我县卫生系统存在的“大处方”、“滥检查”、“乱检查”的现象,县卫生工委、卫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梳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我局学教办、卫生监督所、医政科根据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政策依据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2013年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渝卫医〔2013〕62号)、《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重庆市常见病多发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指导原则(试行)》(渝卫医〔2005〕67号)、《重庆市有关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暂行办法》等。
二、组织领导
县卫生工委、卫生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工委书记谭晓均同志、卫生局长郑清术同志任组长,贾尚雄副局长、杜子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刘小川、段红英、计耀民、唐华及相关医学专家为成员。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四、整治方式
(一)专家抽取:在全县二级医疗机构中随机遴选副主任医师职称及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培训和解读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医疗规范。
(二)督查形式:随机抽取医疗机构中2014年1月以来的《处方》、《门诊日志》、《住院病历》及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医疗文书,进行现场核对。
(三)检查范围:重点是县内各民营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江、东、浦各片区随机抽取镇乡街道卫生院。
(四)检查方式:在专项整治活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不定期、不定时、不预先告知的方式,随机确定被督查医疗机构和派遣专家(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五、结果运用
按照专家在医疗机构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开卫工委〔2014〕10号 中共开县县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开县卫生局关于印发《专项整治在医疗活动中“大处方、滥检查、乱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