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4] 87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浙江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工作规范》(浙卫办疾控〔2011〕37号)要求,在2012年7月原省卫生厅公布浙江省结核病(耐多药)诊治定点医院名单的基础上,各市卫生计医学三基生行政部门又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进行验收评审,结合评审结果,我委确认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等13家医院为浙江省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其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7家医院为浙江省耐多药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撤销平阳县长庚医院为浙江省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
各结核病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工作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结核病人的诊断与治疗,健全机制,完善结核病医防合作的防治模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结核病定点医院的管理和督导,切实做好我省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附件:1www.med126.com/rencai/.浙江省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名单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