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卫办函〔2014〕87号
各市(行署)、县(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www.med126.com/wsj/,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顺利完成,现制定并下发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参照工作要点,科学规划和部署新一年卫生计生工作。工作中,要深入结合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行署)政府签订的卫生计生重点任务www.med126.com/yishi/责任状工作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扎实完成好各项卫生计生重点工作。
二、各级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制目标管理。今年,省卫生计生委将针对责任状上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开展督导检查。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责任状上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15日前将推进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汇总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对于工作推进缓慢、未按照既定时间和指标完成各项工作的市(地),省卫生计生委将追究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各级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接到《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后,要做好贯彻部署,制定合理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