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局、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活动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14﹞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吉林省卫生计生系招生简章统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方案
2. 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
3. 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评分标准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